English

新泰原科委主任敛不义之财入狱

2001-02-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2月7日电(记者 赵秋丽)山东省新泰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原主任和西乐,在从政不足十年的时间里,竟大肆敛取不义之财,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近300万元。近日,和西乐被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和西乐自1992年起先后任新泰市西张庄镇镇长、党委书记,新泰市科委主任等职。经检察机关查明:自1992年5月至同年10月间,和西乐以购买小轿车重复报销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60万余元;自1991年1月至1998年1月间,和西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9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及物品折款共19.6万余元;自1997年5月至1998年4月,和西乐先后两次从韩庄煤矿和新泰市科委挪用公款220万元,用于其开办的私营企业与大连一宾馆合作经营以及归还以前挪用的公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